发布者:赵文卓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5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王某,一位长期服务于淄博A单位的员工,因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一案,面临职业生涯的不确定性。在赵文卓律师的专业代理下,王某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劳动权益。
案件背景:
王某自1999年起在淄博A单位工作,但与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原告请求确认自1999年12月至2024年1月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办案经过:
赵文卓律师在接受王某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连续性,且原告在工作期间的权益未得到充分确认。
赵律师制定了办案思路:1.证明王某自1999年12月起至诉讼时一直在淄博A单位工作。2.论证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从未中断,且不应适用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3.提出仲裁裁决对劳动关系起始时间的认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赵律师收集了包括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关键证据,为案件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在法庭上,赵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成功地反驳了被告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抗辩,强调了劳动关系的连续性。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王某与淄博A单位自1999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赵律师不仅成功地为王某确认了长达24年的劳动关系,还确保了其在职业生涯中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确认。
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条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劳动关系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及其计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