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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销售已抵押的商品房纠纷

发布者:杨明|时间:2015年11月05日|2914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梗概

     张某从开发商处购得商品房一处,建筑面积78.6平方米,总价款为52万,交付房屋时间为2010年5月,张某入住后,房产证迟迟无法正常办理,后张某得知,在自己买受该商品房前,开发商为了进行贷款已将将房产进行了抵押登记。

    法院诉讼

    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一倍赔偿金即104万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出现此种情形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梗概

     张某从开发商处购得商品房一处,建筑面积78.6平方米,总价款为52万,交付房屋时间为2010年5月,张某入住后,房产证迟迟无法正常办理,后张某得知,在自己买受该商品房前,开发商为了进行贷款已将将房产进行了抵押登记。

    法院诉讼

    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一倍赔偿金即104万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出现此种情形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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