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户,在2025年2月7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户,详见正文。
申领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5年2月7日(因春节假期原因顺延三个工作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再额外给予10%的财政补贴。
点击查看: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的通告(范围+标准+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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