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婚前买房,只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配偶没权分割的。假如婚后有参与还贷,那配偶可以主张要回属于自己承担还贷的那份金额。但婚后,若该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夫妻财产了,那离婚后,双方都可以按份额划分,若是共有就各分一半。
婚前登记时公证男方的钱买的住房(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后房产应归男方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1、婚前双方联名买房,本身就属于共同房产,产权没有特殊约定的就均分;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由于是一方出资,那么您有证据表明,则才能获得更多的产权。2、婚后买的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有约定,所以一般不存在婚前贷款的情况,离婚是房产按照共同房产分。3、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名字一般一致,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所以一般只要一方有购房资格,可以写两人名,以房管局的认定,实际操作为准。 可以参考《婚前贷款房离婚如何分?房产4类属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