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婚姻里面如果出现了第三者,那么我们首先要从自身去找一下原因,看看是不是在日常生活当中自己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如果觉得自己确实有地方做得不太好的话,那肯定是要有所改变才行,另外就是一定要找自己的配偶谈一谈。如果说他和自己的配偶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那么可以让自己的配偶及时的悬崖勒马,如果说现在自己的配偶已经和第三者婚外同居了,那我觉得你可以考虑放弃这段婚姻了。
这要看你老婆是否有固定收入来源及其信用度,最好是取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比如公正文书、判决书等,还有在房屋上设定权利(抵押、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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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是跟着车价走的。一般5万的车100-200就够了。 三样都保大约在1000-1500元(三者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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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详细描述该问题。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房子你要不回来了,但是承包地是可以要回的,你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聘请律师办好这件事情。
2017拆迁安置房卖买协议有效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你好,买卖有效
起诉的话,也比较难赢。如果证人很多并且愿意出庭作证的话,还可以。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事项》规定,个人或单位办理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按照“先房后地”原则,应先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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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书面的合同就可以了,注意口头合同最好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证,因此建议你订立书面的合同。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所以最好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租赁期,否则的话出租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虽然法律也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但可能仍会给承租人带来损失(比如你租房子开店赚钱了,出租人眼馋,就会收回房子自己干,等等)。还有,订立书面合同便于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租金的支付方式,等等),否则出现其他问题很难解决,毕竟我国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很多事情上需要当事人自己谨慎行事,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您的情况说明的不清楚,建议来电沟通
王心凌卷入姚元浩、隋棠恋情,造就小三疑云。她7日出席公益记者会难逃被问此事,对于背上第三者骂名,她落泪回应,劈头就说:“我不是第三者,从来没有介入他们之间。” 王心凌第三者落泪回应 背负小三罪名的王心凌今日站上火线,面对媒体一一说明,以“我不是第三者”作为开场白,她公开说明:“从来都没有介入姚元浩、隋棠之间。”她坦承跟姚的关系是从陌生到熟悉,得知他们又要复合,才又开始联络,但因男生三心二意,不想“为难”男生,便鼓励男生要好好在一起,自己也该收心回来,因为“退让也是一种成全”;今年2月初,男生告知又分手,才又开始联络,她多次强调没有介入他们的感情。 媒体报导的盘子事件,今日她坦承是去年5月初,确实有到姚家做甜点,传闻是真的。但她再次强调那段时间姚与隋都是单身,自己并没有介入两人感情。讲到激动处,哽咽的她红了眼眶,坦承最近的新闻对她的打击很大:“在感情中也被第三者狠狠地伤害过,所以不容许自己成为别人的第三者。”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新闻除了她本人不能接受之外,更波及了身边的家人与朋友、粉丝,她更委屈的表示:“很多事不是我不说,是我不能说!”是否也像媒体所言,她也是被瞒在谷底的受害者?事发至今,姚元浩至始至终都神隐不回应,唯独让两个女生站上火线面对媒体,对此真的让人看不清。对于目前她是否与姚元浩交往中?王心凌没说话,经纪公司则出面回应:“现在没有交往。”徒留想象空间。 记者会伊始,王心凌以“我不是第三者”作为开场白,她表示,“从来都没有介入姚元浩、隋棠之间”,坦承跟姚元浩从陌生到熟悉,得知他们又要复合,才又开始联络,但因男生三心二意,不想为难男生,更鼓励男生要和女友好好在一起,自己也该把心收回来,退让也是一种成全。今年二月初,当姚元浩告知她又分手,王心凌才又开始联络,再次强调自己没有介入姚元浩与隋棠之间的感情。 关于媒体报道的“甜点餐盘事件”,王心凌也坦承先前确实有到姚元浩家中做甜点,所有传闻都是真的,她再次强调那段时间姚与隋都是单身,并没有介入两人感情,讲到激动处,王心凌几度哽咽落泪,称最近的新闻对她的打击真的很大。“在感情中也被第三者狠狠地伤害过,所以不容许自己成为别人的第三者”,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新闻,除了自己不能接受之外,更会波及身边的家人与朋友、粉丝,她委屈地表示:“很多事不是我不说,是我不能说!
建议你不光要对方写个收条,最好还就你们的赔偿达成一个协议,以免还会有后患.协议的大致内容就是雇主某某与死者家属就某人因交通事故达成协议:由雇主向死者家属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共计多少元,死者家属对此表示同意,并保证今后不再就相关赔偿事宜向雇主主张任何权利.然后再要对方在拿钱时打个收条.如果你愿意公证也是可以的,但那是要支付公证费用的,严格来讲,只要协议写清楚了,是你们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需要以公证作为生效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