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服务,主要是对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及提供小区保洁、绿化、秩序服务。如出现问题,业主作为产权人应及时提出,督促其整改。如其拒绝整改,则可依法向区和街道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依法处理。区和街道物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后,也会及时告知相关投诉人。对需依法查处的,则会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处理。对合同约定之外涉及水电气暖等专业部门负责的问题,不应由物业公司负责,应直接联系相关专业公司解决。
这位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问题涉及的企业不是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直企业,经了解,青岛房投目前属于国土与房屋部门管理,建议您向其反映。
您好,根据《关于规范已建住宅建筑红线内集中供热设施安装收费行为的通知 》(青价格〔2009〕8号)规定:市内三区范围内,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已建住宅建筑红线内集中供热设施安装费,应当在总费用不超过主要原材料(包括散热器及配件、管材、阀门、管接件、保温材料以及与室外供热管网连接的管道、法兰、放水阀等)费用1.8倍的范围内,按照施工图、现行工程定额及向用户公示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信息据实确定,并与用户签订安装合同(协议),明确施工期限、质量保证、保修期限等内容。收费监管部门为物价管理部门。
1、劳务中介公司属于劳动局负责。2、财务和房屋中介部门属于工商局负责。3、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属于工商局负责。
1、劳务中介公司属于劳动局负责。2、财务和房屋中介部门属于工商局负责。3、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属于工商局负责。
您好,在南京购买房产必须有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存记录,相信政府部门会对购房资格进行审核。谢谢
不好意思,不懂呐
房管局中介管理科
房管局中介管理科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违反下列法规的可以向这些部门投诉:1、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可以向工商局投诉。2、中介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发布广告、提供经纪服务,可以向房管局投诉。3、房产中介机构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可以向消协投诉。4、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进行合同欺诈,消协或者公安局投诉。5、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费,可以向消协投诉。6、未按价格管理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明码标价甚至违规吃差价;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7、以各种理由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可以向公安局,法院投诉。
国家工程质量监管这个部门的责任是很重要的,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他们决定着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建筑能不能安全的存在,所以每一位工程质量监管人员都要有一颗公平公正的责任心,来完成每一个项目的质量检测,这样才能保证人员安全,工程质量过关。
您好,在南京购买房产必须有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存记录,相信政府部门会对购房资格进行审核。谢谢
可以发给“楼市主张”公众号
大约需要30万左右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终设计图纸或者终设计方案、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此办法实现起来成本较高,仅供参考。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此办法为可行。
清河-清河城区酒楼餐饮 - 餐馆租金10000元月
不好意思,不懂呐
经核实报建图纸,小区地面设有机动车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