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公司常见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私自拆改。装修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以任何理由拆改房屋的,都应该赔偿给业主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协定。工程质量如果不符合合同所写规定,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在合理的限制时间内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工程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 (3)隐蔽项目未通过业主认可还继续施工。没有通过业主验收认可的水电工程、地板墙面吊顶基层处理等隐蔽项目,装修公司不应继续施工,否则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停工并令其赔偿相应责任。 (4)逾期了。装修公司原因超过约定期限不能完成工程的话,装修公司应按照逾期天数赔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看双方事前协商),逾期若干天(事先协定)仍不能完工,业主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 (5)拿伪劣材料忽悠我。提供假冒伪劣材料、因装修公司引起室内空气污染监测超出约定标准的,均由装修公司赔偿损失和负责治理。 2、装修房子纠纷如何处理 当甲乙双方产生矛盾后,要根据合同文本共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友好地协商解决。如乙方处理不当或拒绝处理,甲方可向行业协会或有关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出面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交涉,给予解决。 倘使再不能解决,那末甲方可继续向工商仲裁部门或法院投诉。交涉投诉时要注意: 第一,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证据非常重要,空说无凭,一定要掌握证据。 第二,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将违约金定位每延期一日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格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是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违约金是双方自己通过协商定好了的,可以不是百分之五;经过调查显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经过法院途径应予适当的减少。所以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 买卖关系角度来说,买方取得房屋的对价是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也即买方可以取得租金利益的前提是买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了购房款。因此,如果将“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理解为净利益的话,买方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损失的可得利益就是租金利益扣除购房成本,包括分摊的购房款及利息损失。 可见,所谓买方购买房屋所占用或借贷资金在延期交房期间的利息损失是包含在租金利益损失中的。至于对过高的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应当调整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从而留给了法官或仲裁员自由裁量的余地。如前所述,实践中有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调整为按贷款利息的,也有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的。 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二)》(草案)关于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过分高于”的标准,则每日万分之三仍有过高之嫌。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
主要还是依据你们所签订的合同来处理,违约金、定金。应该有违约金条款吧,有的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也可以不退定金。没有的主要就是自行协商,参照当地购房违约的标准。可以适当增减的。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么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呢?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包括一、单方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我国具体违约形态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大类。其中,预期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认预期违约;实际违约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又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又包括迟延履行,不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 二、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各自合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