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申请审核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审核周期为75日。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拨打您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的电话进行咨询。审核结束后,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你领取《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不符合条件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2012年计划公开销售的是宜昌路(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具体交付时间以项目实际工程进度确定并以购房合同约定为准。